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部委要求,我学部所有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应用的单位,均需填报《吉林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应用申请表》(见附件),不经过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与应用,请各单位抓好组织与落实,于2010年1月24日前将汇总盖章后的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交吉林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学部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陈玉江86202 q1q1q2@163.com,苟静平86203
附件:
吉林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应用申请表.doc
吉林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
2010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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