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注学生成长年”的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资助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学校和学部本科生勤工助学相关规定,学部拟于近期对各单位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进行重新申报审核。请各单位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核实和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并于3月18日前将《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doc》报学生工作处。学部在对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审核后予以公示,对未核准或未申报的岗位,学部将不再予以资助。
学生工作处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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