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办《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字[2008]1号)要求,现将清明节本、专科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清明节”停课(含当天安排的公选课).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教学执行课表安排,有课的教师\学生(含公选课)正常上课。
请各教学单位将“清明节”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的任课教师,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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