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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吉林大学第四十七届田径运动会(教工组)的通知

来源:教育工会 发布时间:2008-04-14 作者:鲁钰锋 点击:

学部各分工会:

为“迎奥运体育文化活动月”促进校园群众体育活动,增强体质,学校决定于2008年5月29日至30日,在中心校区田径运动场举行学校第47届田径运动会。请各分工会根据运动会竞赛规程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组织好赛前训练,积极参加学校第47届田径运动会。请各分工会于4月18日前将报名表报学部工会。

联系人:鲁钰锋

联系电话:86337

附:吉林大学第四十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5月29—30日在前卫校区体育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1.学生组以学院为单位。

2.教工组以分工会为单位。

三、竞赛项目

教职工

(1)甲男、甲女(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2)乙男、乙女(36~45岁,1963年1月1日~1972年12月31日)

200米、800米、跳远、铅球。

(3)丙男、丙女(46~55岁,1953年1月1日~1962年12月31日)

50米托球、800米。

(4)丁男、丁女(56岁以上,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00米3人团体跑(女至少1人)。

(5)异程接力(150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四、运动员资格及竞赛办法

1.参赛资格:我校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所有研究生均代表就读学院参加比赛。

凡是本校正式工会会员并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有心脏疾病、高血压和其他重病的会员禁止参赛。

2.参赛人数: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40人,男女不限。

3.参加集体项目比赛,每项基础分为5分,按成绩再录取前八名,并按单项加倍计分(太极拳、青年拳除外)。

4.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5.体育学院学生的比赛成绩不计总分,单项成绩达到普通学生成绩前三名者给予同名次奖励。

6.报名办法:报名单必须按报名单格式填写,要认真审查,加盖公章后必须在5月15日下午4时前报大会组委会(体育学院 85166549 85094549),同时按报名单格式交电子文档一份。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7.罚则:在赛中或赛后发现有违纪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品,大会点名批评并扣除该单位总分10分。

8.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单项(包括接力)均按成绩录取并奖励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打破校纪录者加9分,在本次比赛中,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几次打破纪录,只加9分。

2.参加人数等于或不足8名时,名次减一录取,以报名人数为准。

3.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分别排列男女团体总分名次,各奖励总分前八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设精神文明奖、文体表演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六、裁判员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教师和学生担任。

七、其他

1.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2.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做,领取号码布时,交押金300元。

3.检录和参赛时学生必须带学生卡,教工必须带工作证。

4.有关申诉,必须在事情发生后30分钟内书面提交大会。

5.本章程的解释、修改和补充属于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部教育工会

二00八年四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