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生社团: 为了保持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校区内从事经商及商业性促销活动,各单位、学生社团在校园内承办或者组织经商及商业性促销活动的,活动前应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校园经商秩序管理规定》进行报批,《审批表》可在学部保卫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呈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经保卫处同意后再报学部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的,保卫处有权予以取缔。
附件
保卫处
团 委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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