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通知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决定在今年6月份组织第二次选拔工作。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一年级研究生。
选拔条件及要求:
1、35周岁以下。
2、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3、身心健康。
4、在6月18日前拿到国外大学免学费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具体要求见办公网校内通知2007年12月13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请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统一将申报材料(须有排名)于6月16日前报到研究生处。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