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附属中学2008年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 为了搞好今年初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部教职工子女可申请入吉林大学附属中学:
1.吉林大学人事处在册的教职工子女(指属国家核定编制)。
凡属上面两项中的离异的教职工,需持有法院将子女判给我学部教职工本人的判决书,离异多年的教职工,判决时间在三年以上。
(1)《2008年吉大教工子女升初中情况调查表》(“全民”、“大集体”),由学生家长分类填写,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领导签名,审核人签名。
(2)《2008年吉林大学教工子女升入初中统计表》,由单位填写,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名,联系人签名并留有联系电话。
2.请各位家长将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装入信封,由各分工会整理后统一上交学部工会:
户口本、工作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独生子女证、离异子女判决书原件及判决书。
1.各单位领导要严肃认真对待,严禁弄虚作假,积极配合附属中学的招生工作。
2.吉林大学附注中学将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情况,并经吉林大学人事处和档案馆逐一核实。一旦查清虚假报名,附属中学将上报大学主管校长及吉林大学纪检委。
1.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将符合条件的入学教职工的子女一次性报齐,不要漏报出国、出差、病休等教职工的子女。
2.吉大附中不接待下属基层单位和个人,由学部统一报名。
3.工资号一项,请填写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职工证号;独生子女证丢失要有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判决书要持原件和复印件。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5月23日至2008年5月26日将《2008年吉大教工子女升初中情况调查表》、《2008年吉林大学教工子女升入初中统计表》的文字、电子格式各一份,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报学部工会。请各单位领导给与足够重视,在规定时间完成上报工作,过期将不予补报,漏报责任由各单位自负。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xls.gif" border=0>" target=_blank>08子弟.xls
http://home.jluhp.edu.cn/admin/v/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 target=_blank>学生入学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