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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08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8-06-11 作者:李超 点击: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校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将于6月20日上报。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时准确的上报,使毕业生顺利离校,请各学院按要求核对后于6月13日前送交回学生工作处(此次是毕业派遣前最后一次核对)。

一、毕业后将户口和档案存放在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6月12日在南区体育馆105室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签单位后考取研究生的,请将单位同意读研的函交到就业中心,否则按原单位派遣;

三、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到学院签《申请档案留校协议书》,签好后由学院在6月13日前统一交到学生工作处,不签协议的派回生源地。

四、此次核对仍没有名字的学生,速到教务处办理。

五、未落实单位派回原籍的毕业生,请按照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原籍的有关要求进行核对。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87836215

学生工作处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