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贷款毕业生:
经学校与中行新民大街支行协商,定于6月20日为获得中行新民大街支行助学贷款,毕业后继续升学深造,并有助学贷款需求的2008届毕业生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根据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校内外学位(硕士和博士),银行应给与贷款同学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并继续按照在校生为贷款同学贴息。
二、 办理展期手续的同学需出示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二份复印件(A4居中)供银行存档。未能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同学,签订的协议无效,需按正常毕业办理还款协议。
三、 请各学院通知全体需办理贷款展期的同学在6月20日上午9:45在科学讲堂8100教室集合。
学生工作处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