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聘用岗位教师的补充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8-06-17 作者:刘妍 点击:

各单位:

经学部领导研究决定,各单位在聘请岗位教师时,要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农学部聘请兼职、讲座教授暂行规定》[部发(2005)29号]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聘请的岗位教师年龄最高不得超过70岁。

人事处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