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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06-27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位本科毕业生:

在保卫处的积极协调下,公安部门加班加点,在27日前已把我学部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户口迁转工作办理完毕。此次共404人办理了户口迁转,其中112人户口迁往原籍,292人户口迁往工作地,请广大毕业生及时到所在专业辅导员处领取。同时提醒各位同学注意以下几点:

一、《户口迁移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二、请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有效期为一个月。

三、根据户籍管理规定,户口一经迁出不能再落回。

祝所有毕业生,一路顺风!

保 卫 处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