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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8-08-29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发布了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申报围绕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研究方向,着重解决威胁我省居民健康水平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开发研究的原则,鼓励自主创新。

(二)卫生软科学研究课题要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重点包括:卫生依法监督机制研究、卫生经济管理研究、社区卫生岗位培训模式研究等。

(三)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研究。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员应系省卫生厅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重点扶持专科)内的人员,且每个重点实验室单元、重点专科(重点扶持专科)申报不超过2个课题(既是重点专科又是重点实验室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软课题申报人员范围面向全省。

(三)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青年技术骨干。

(四)每人限报一个课题。已承担省卫生厅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三、报送要求

(一)请认真填写《吉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4份,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请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重点扶持专科)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填写《2008年度申报省卫生厅科研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

(二) 所有申报的课题均需要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查新检索,出具查新报告。

(三)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医学伦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涉及使用实验室动物的课题,除在申请书上注明实验动物来源等情况外,必须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书。

(四)申报面向农村卫和城市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研究的,应符合《吉林省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吉卫发[2007]162号)要求。

(五)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以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重点扶持专科)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08年9月8日(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9月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新民校区科技办,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宜详见附件

五、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春爱 陈玉江

电 话:85619276 86202

电子邮箱:kjcgxk@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2、《吉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请书》

3、2008年度申报省卫生厅科研课题汇总表

(相关附件见吉大校内有关通知)

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