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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经商的紧急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09-03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位同学:

近期,部分学生在校园内经商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在寝室开设零食及打印店,有的从校外订餐到公寓贩卖,还有的利用新生入学报到之机,向新生兜售劣质备品,等等。上述行为既违反了校规校纪,又干扰了校园及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秩序。近期,我校已发生多起在校学生因吃校外食物中毒的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大量的送餐行为也干扰了校园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为了保障广大同学的饮食卫生安全,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吉林大学校园经商秩序管理规定》,现就禁止学生从事经商活动再明确如下:

一、校区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除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社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按要求从事学生日常生活及学习用品经营销售活动外,其他任何学生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校区内从事经商活动。

二、任何学生不得在公寓倒卖盒饭及食品,不得在校园内从事提供餐饮供应活动。

三、未经许可禁止校外一切餐饮食品店在校区从事订餐、送餐等供应活动,从即日起,校外订送餐者,门卫保安将禁止入内。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坚决纠正并杜绝学生的经商行为。从即日起,如再发生未经许可的经商行为,机关相关部门将予以取缔并没收商品,同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并视情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保 卫 处

学生工作处

后 勤 处

二○○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