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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科学研究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8-09-10 作者:杨传社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就学部《关于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审计、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部发[2008]31号)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未参加2006年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干部外语考试的同志,可以先参加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需要进行补考,具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二、日程安排

(一)9月10日(星期三)—9月16日(星期二),各单位组织个人申报、成果展示、组织考评资格审查,上报拟聘人选及相应材料。

(二)9月17日(星期三)—9月18日(星期四),学部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其中,应聘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要在评审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顺序根据抽签结果决定。

三、报表要求

1、《一览表》用A3纸打印,按拟聘系列和拟聘级别排序。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9:00前报送学部人事处原件一份,同时需报送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不得修改EXCEL表的格式及字段名称)。

2、经各单位审查通过的各系列各级职务拟聘人选的《申报表》,由各单位统一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9:00前报送学部人事处。材料包括:《申报表》原件一份,用A4纸打印,顺序按《一览表》中的顺序排列;其中应聘高级职务人员需同时将《申报表》1、2页合并,3、4 页合并,依次类推,用A3纸复印一式20份,出现单页的也复印在A3纸上。

3、关于《申报表》中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说明。

(1)审核人及单位承诺栏: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处(公章),由各学院、中心、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中层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栏:中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处(公章),由各学院、中心、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中层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聘任意见栏不填为空,由学部统一填写。

人事处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