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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研究生提交申请贷款材料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08-09-16 作者:王开宇 点击:

2008级拟贷款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通知,现请拟新申请贷款研究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报申请材料

a:研究生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复印件(A4纸、一件一印、一式二份,未满18周岁的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b: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c:本人贷款申请(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二、填写附件表格

表格请逐项准确填写,姓名务必与身份证一致。表格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上报,电子版请邮至:likainuo@163.com,书面材料上交研究生处。

上报时间截止到9月22日11:00前。超出时限,不再受理新申请贷款手续。

关于审核信息表的填写说明:

1、表中第五项“贷款金额”为当年贷款额;

2、表中第六项“贷款期数” 可不用填写;

3、表中第七项“贷款利率”可不用填写;

4、表中第九项“放款计划”,是研几的同学即在相应的学年填写,如该同学今年研二,贷款6000元,即在“第二学年”处填写“6000”元;

5、表中第五项的数额与表中第九项“放款计划”的数额相同。

2008审核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