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拟贷款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通知,现请拟新申请贷款研究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报申请材料
a:研究生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复印件(A4纸、一件一印、一式二份,未满18周岁的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b: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c:本人贷款申请(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二、填写附件表格
表格请逐项准确填写,姓名务必与身份证一致。表格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上报,电子版请邮至:likainuo@163.com,书面材料上交研究生处。
上报时间截止到9月22日11:00前。超出时限,不再受理新申请贷款手续。
关于审核信息表的填写说明:
1、表中第五项“贷款金额”为当年贷款额;
2、表中第六项“贷款期数” 可不用填写;
3、表中第七项“贷款利率”可不用填写;
4、表中第九项“放款计划”,是研几的同学即在相应的学年填写,如该同学今年研二,贷款6000元,即在“第二学年”处填写“6000”元;
5、表中第五项的数额与表中第九项“放款计划”的数额相同。
2008审核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