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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岗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10-13 作者:胡鹏华 点击:

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通知要求及学校领导指示精神,为提高学部防火安全管理人员及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灭火知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学部组织防火安全重点工种人员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消防支队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部防火重点工种人员及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08年10月27日至29日。

三、培训地点

长春市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四、报名办法

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携带一寸免冠照片自行到绿园区消防大队(办公地点在普阳街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5楼)报名,领取听课证,到长春市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培训,培训费每人130元,培训结束考试合格颁发《消防安全培训证》,参加培训人员可凭《消防安全培训证》和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销培训费。

联系人:胡鹏华 联系电话:86246

保 卫 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