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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吉林大学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8-10-15 作者:胡鹏华 点击: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长春市消防支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学校下发了《吉林大学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方案转发各单位,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抓好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对学生公寓、文体活动中心、食堂、图书馆、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有关要求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堵塞防火通道、占用防火间距的要立即纠正,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二是对房屋装饰装修材料进行彻底检查,装饰材料要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材料进行装修。

三是任何场所包括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一律禁止燃放冷焰火。

四是学部还没有进行消防审批及验收的建筑要尽快进行消防验收。今后凡学部内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等要按照《吉林大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先报保卫处审批后,再组织施工(保卫处主页下载专区有审批表)。

五是学部房屋对外出租的单位,特别是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要对出租房屋加强安全检查,并与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附:《吉林大学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保 卫 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吉林大学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发[2008]163号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汲取长春汉威美食休闲中心(原汉斯国际啤酒城)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我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政府9.12会议精神和长春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力推进我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从根本上增强人员密集场所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步骤

从2008年9月25日起至10月2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9月25日至9月30日为组织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从10月21日至10月24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三、整治范围

1.学生公寓、员工宿舍;

2.俱乐部、体育馆、礼堂;

3.图书馆、阅览室、活动室;

4.会馆、宾馆、专招、食堂;

5.商场、浴池、出租房屋、地下建筑内经营场所等。

四、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威胁建筑主体消防安全、阻塞消防车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或灭火救援行动,未经审批私搭乱建棚、房的违章建筑;

2.人员密集场所占用火灾扑救面、影响灭火救援行动或遮挡排烟设施的户外广告牌;

3.人员密集场所或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焰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使用的燃料(包括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6.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封堵或占用现象;安全出口是否锁闭,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消防给水及固定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敷设及设备的安装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自动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

8.防火安全组织、制度和责任制是否落实;灭火和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和组织演练;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常识是否具备。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组织发动工作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防止出现“走过场、轻程序、没结果”的现象。

2.严密部署,自查自改。各单位要制订专项整治方案,周密部署,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问题,主要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根据隐患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列出整改计划,尽快实施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并建立隐患台帐。

3.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员工传授消防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组织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4. 建立机制,巩固成果。防火部门要按照长春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的工作要求,深入校内各单位监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要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建立长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总结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