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的学费减免和资助工作,请各学院把2008级学生中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学生的资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助文件及名单原件和复印件,于10月20日前交到学生工作处(行政楼325室)。
联系人:李玉俊 电话:87836216
学生处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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