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9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部教务处将在11月5日至11月12日期间统一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不及格课程(包括缓考、旷考、违纪人员)的重修考试,为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现对本次重修考试工作如下安排:
一、此次重修考试仅限2009届毕业学生参加,其他年级要求重修的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学部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
二、本次考试为毕业前最后一次考试,成绩作为毕业成绩认定,若本次考试后仍有不合格的,毕业前将不再安排考试。
三、由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重修报名工作(见附件中的重修考试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请将重修考试统计表发邮件至comdian3w@yahoo.com.cn中),若学生对成绩存在异议可到学院或学部教务处查询。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
四、学生参加本次课程重修考试后,仍有课程不合格,按结业离校,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结业后两年以内)可以回学校重修(重考)该课程,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五、本次重修考试的管理要严格遵照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考试试题原则上应使用该课程正常期末考试时未使用的另一套试题(A或B卷);需要另行命题的,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不能降低标准。试卷评阅要认真依照标准(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不能放松。考试结束后,由学部教务处统一组织阅卷及成绩录入。
六、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请于近期补办。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替考等违纪情况一律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宇(电话:86139、13578754369,办公地点:行政楼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