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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 2008-2009年度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时间:2008-11-05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研究发展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研究目标和任务,结合吉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要求,按照《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促进继承发展和科技创新,推进我省中医药科技事业可持续发展。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中医药科技项目2008-200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做好申报工作。

一、指南内容(详见附件2)

(一)资助领域

1.中医基础研究

2.中医临床研究

3.中药研究

4.中医药政策及管理研究

(二)申报资格(详见附件4)

1.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登记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室、重点学科建设单位、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在编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整理研究项目除外)。

2.三级实验室、重点研究室限报2项,二级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室、2008年我局组建的地市级中医药研究室限报1项。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及后备建设单位限报3项。重点鼓励年轻科研人员申报。

3.普通课题、民族医药课题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青年课题的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以指南发布之日为准)。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

5.目前正在承担我局各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申报课题。

二、严格遵守《中医药科技项目2008-200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三、注意事项

1.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上午11:00;(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11月9日)

2.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全文打印1份(盖章、签名),《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下册另打印3份,分别装订成册,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办公室。

四、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洪秀 余 丹 陈玉江

电话:85167489 86202

电子邮箱:kjcgxk@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2008-2009年度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2、中医药科技项目2008-2009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3、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

4、申报资格范围

(相关附件见吉大校内有关通知)

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