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工会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学部工会拟在元旦前夕,开展慰问特困教职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参照校工会的通知精神,本次活动限于学部在职教职工,特困申报条件限定为:
1.严格按照特困条件评定,不分配名额,要实事求是,采取个人申报。分工会主席核准并争得同级党委同意,经学部工会审定后,视困难程度,发给特困职工一次性慰问金300---500元。
2.申报填写特困职工登记表,包括特困职工人口、收入及特困情况等。
1.各分工会组织要走访特困职工家庭,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职工的生活和困难程度,通过走访健全特困职工档案。
2.各分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作到此活动不流于形式。
3.各基层工会请于12月22日将特困职工登记表报到学部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