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选聘工作按《吉林大学200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2008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指标
学校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和我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规划、招生名额、导师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2008年各学科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数(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08年12月17日至2008年12月19日: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填写《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简况表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08年12月20日前交到申请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的负责单位于2008年12月21日前将《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报学位办公室。
(3)2008年12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对申请者所填申报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召开评审会议时,要求申报者到场述职。对于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中教授申报者,各学科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向学部推荐;其它学科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5:1向学部推荐。所有副教授申报者均占所在学科名额,但可以按2:1比例推荐。
(4)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9日: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小组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所推荐人选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的审查工作由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申请者应提前将本人有关材料向科技处和社科处查询备案。
(5)2009年1月12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审核、推荐。对教授申报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向学校推荐;对副教授申报者,可按1.5:1比例推荐。
(6)2009年1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3、材料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的负责单位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到学位办公室。
(1)《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一式30份(要求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
(2)《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与其相对应的数据库电子文件各一式一份。(电子文件可发送邮件到xwb@jlu.edu.cn,数据库录入要求见附件)。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评审表决票和统计票。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在2009年1月13日将推荐名单报送到学位办公室。
本项工作联系人:吕晓声 联系电话:85166261
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7日
附件1:《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2:《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数据库录入要求
注: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校园网校内通知或研究生教育主页下载。
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一般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学校指导博士生。
2、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如科研成果特别突出且具备指导博士生能力的,本次也可申报。
3、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其研究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有必要的科研经费(自然科学学科近三年年均纵向科研经费3万元以上或横向科研经费年均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近三 年年均科研经费0. 3万元以上)。
4、应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承担过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工作,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博士研究生。年龄在55岁以下的教授一般每年应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5、应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6、近五年来科研成果显著,学术水平在国内居本学科前列。具体要求如下( A、B满足任何一项即可:)
自然科学学科: A:发表10篇以上(含10篇,下同)的学术论文; B: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 2项或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或出版1部高水平学术著作或通 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且发表5篇以上(含5篇)学 术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A:发表10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B:获国家级社科成果或科研成果奖1项或获省部级社科成果或科研成果二等 及以上奖2项或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或出版1部高水平学术 著作,且发表5篇以上(含5篇)学术论文。
说明: 1、学术论文应为第一署名或是通讯联系人,发表在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自然科学学科至少应有2篇(副教授应有4 篇)论文进入SCI、EI、ISTP检索,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至少应有2篇 (副教授应有4篇)论文发表在我校认定的A、B、C类学术刊物上。 2、获奖应是名列前3位的获奖者,学术著作应是第一署名,完成科研课题应是课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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