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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职务聘任填表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8-12-25 作者:杨传社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现对《关于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表格填写及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中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一、关于对“在增刊或专辑上发表的文章应在论文列表中明确标注,且不能列入表格第一页的汇总数字中”的补充说明:

对于在增刊或专辑上发表的文章被SCI、EI、ISTP检索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填入到第一页相应汇总数字栏内。

二、关于对“以上五类论文发表时标注的作者第一单位和通讯联系单位必须都是吉林大学,否则不按学校职务技术成果予以认定”的补充说明:

1、经学校批准到国(境)外学习、工作(含合作研究)或到国内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在职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教师,在校外期间取得的成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2、对于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调入我校的人员,来校前取得的成果,如果符合《吉林大学2008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成果计算时间规定的,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人事处

200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