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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学生住宿合寝的通知

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08-12-31 作者:胡立山 点击:

各学院及全体同学:

按照学部2008年寒假放假的通知要求,后勤处就寒假期间住宿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学部规定放假时间为1月19日-2月22日,根据学校保卫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寒假期间学部学生公寓从1月17日-20日由各学院对留校住宿的同学进行合寝,男生入住一号公寓,女生入住二号公寓,每间寝室必须3人以上居住,请各学院于1月17日前将留校学生名单及入住寝室号报后勤处办公室。(电子版)三号、四号、五号公寓从1月20日16时30分封闭关楼,2月17日8时启封开门。假期中,没有安排学生居住的房间由公寓办公室负责断电。请三号、四号、五号公寓留校住宿的同学把自己的日常生活用品及各种证件带到新入住寝室。

二、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注重自身和财产安全。

2、留校住宿学生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以防发生火灾。不得在宿舍内煮饭,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

3、留校住宿学生外出要到本楼值班处登记,归来要主动到本楼值班处签到。早上开门时间为5:30,晚上关门时间为23:30。

4、留校住宿学生中途退宿要到该楼值班室进行登记,以便公寓掌握学生留宿情况。

三、离校学生需将自己的床上用品整理好,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或妥善保管好(丢失公寓不负责任)。关好电源开关和宿舍门窗,最后一名离校同学到值班室进行登记,并与管理人员一同封闭寝室。

四、公寓不接待提前返校同学,提前返校同学住宿自行解决。

后 勤 处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