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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党员解困助学基金”资助对象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1-09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学部2008年“党员解困助学基金”捐助活动已经结束。根据《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将学部2008年度基金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籍的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内无重修课程;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和其它公益性活动;

7、学年内没有获得学费减免,国家奖、励、助学金等资助。

二、名额及金额

2008年“党员解困助学基金”拟资助62名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500元,根据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占学部总数比例,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关注对象数

占学部百分比

分配名额

畜牧兽医学院

417

44%

27

植物科学学院

219

23%

14

军需科技学院

302

33%

21

合计

938

62

三、评审时间及程序

1、2008年1月8-9日,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班级推荐,提交《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一份。

2、12日,各学院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

3、13日,“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评选细则》(见附件二)执行,在资助对象的确认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要严格标准,严控比例,从严把握,宁缺勿滥,要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获得“党员解困助学基金”,以发挥出其应有的资助效益;

3、请各学院于1月12日13:00时前将资助名单(见附件三)及《申请表》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一:吉林大学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评选细则(试行).doc

附件三:2008年农学部党员解困助学基金资助对象名单.xls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