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2009年春季学期公选课开课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03-26 作者:meishiwei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09年春季学期普通教育公选课开课安排如下:

1、公选课自春季学期第六教学周开始,3月30日(周一)开始开课;公选课开课期间如遇节假日放假,执行学部放假通知,课程自动向后顺延;

2、公选课一般在周一至周日晚上上课,每次上3小节,时间为18:30——21:05上课;

3、各专业学生可以在公选课第一次课后,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补退课申请,经任课教师批准后即可补选或退课,补退课申请由任课教师留存保管;

4、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要求和教学纪律规定进行课程考核,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计分。缺课超过三分之一或不能按教师要求完成作业的学生,以及未提交正式退课申请的学生成绩为不合格。

5、教师在公选课结课一周内,将成绩单由本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教务处(纸质成绩单一份及电子版),考核作业由所在单位留存备查。成绩单按附件中的“选课学生名单”格式打印,退课学生、补选学生需在成绩单上注明。

附:1\春季学期公选课正式课表2009年春季学期公选课正式课表.xls

2\春季学期公选课选课学生名单2009年春季学期公选课学生正式名单.xls

教 务 处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