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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学费及住宿费交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0-09-03 作者:胥阳 点击:

各学院及全体学生: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注册前交齐学费、住宿费。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新学年已经开始,提请各单位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及时缴费,也希望全体同学积极配合,保证新学年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费方式及收据领取方式:

一、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将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准贷记卡”或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中,学校将通过银行统一划转。

二、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更换和没有指定划转缴费银行卡的可持现金或其它银行卡到学部财务处交费。为了确保学生的资金安全,学生应刷卡缴费,尽量不带现金到财务处,所有银行卡都可以办理缴费事宜,且不收取手续费。

三、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通过银行卡划转的缴费收据财务处统一打印,研究生学费收据在银行卡划转二个月后、本科生学费收据由财务处发至本人所在学院,届时学生可持有效证件,到本人所在学院领取。如有特殊需要,本人可持有效证件到学部财务处领取。

集中收费时间:9月6日至9月9日。

每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1:00—— 3:00

如有疑问,请与学部财务处联系。电话:87835035

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