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部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结合动物医学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考核。科学设计复试方案,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科学衡量,着重加强创新能力考查。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环节的专业及外语考试,通过复试保证生源质量。
2、严谨规范开展复试工作。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3、充分发挥导师群体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复试工作效能,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动物医学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赖良学
副组长:雷连成
成 员:张晓楼 张西臣 柳巨雄 刘国文 栾志伟 宋德光 李小兵 丁壮 柳增善 刘明远 饶家辉
2、成立以学科、专业方向为单位5-7人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办事公证、大公无私,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复试由本学科专业人员(在读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和录音并上交存档。
3、成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栾志伟
成 员:雷连成、李棕松、王璨及各复试组秘书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备注
3月29日 8:00—8:30 体检(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8:00—11: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兽医楼225室
3月29日 12:00-16:30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外语笔试 科学讲堂8100教室 初试外语合格考生
3月30日 8:30-11:30 综合面试 学院各会议室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专业外语成绩合格考生
四、复试主要方式、内容、要求
(一)、主要方式
复试的的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主要内容:
复试成绩为250分,其中:
1、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各占50分,专业课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考试时间各2小时(共计4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学科、专业 专业基础课(50分) 专业课(50分)
基础兽医学 高级动物免疫学 动物生理学
预防兽医学 高级动物免疫学 动物病原生物学与疫病学
临床兽医学 高级动物免疫学 兽医临床诊断学
★兽医公共卫生 高级动物免疫学 兽医公共卫生学
2、专业外语笔试(50分)
主要测试考生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阅读不少于500个单词的英文专业论文进行翻译,时间为30分钟。
3、综合面试(100分)
综合面试包含科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考核,取其平均分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1)科研能力测试(共80分)
考生汇报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成果。测试考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解决问题的能力。(25分)
考生介绍下一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设想(25分)。
以上两项合计汇报时限10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质疑,时限10分钟(30分)。
(2)综合素质测试(2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思想及治学态度,时限10分钟。
(三)、复试基本要求
A、复试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
1.2016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硕士学位论文一份。
B、复试考生须参加学院的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未达到《吉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四)、复试过程要求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专人妥善保存,备查;
(2)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有特殊事情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3)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各复试小组秘书工作职责:
①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情况与报名登记表是否相符
②记录复试中的问题及考生的回答
③填写考生复试登记表
④统计考生复试综合成绩
⑤负责面试结束后汇总每个考生的各种表格及成绩,并上报研究生办。
五、录取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30分,为合格成绩,否则为不合格。复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查,体检合格为复试通过。
4、以各学科及导师为单位,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队,按计划录取。
5、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计划数含硕博连读生计划数。
6、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
7、严格控制拟录取考生中在职人员的比例,各招生单位在职人员的录取数应控制在学校规定计划数之内。
六、工作纪律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强的工作,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科研办0431-87836405 纪检87836117
七、各学科复试分组
附:各学科复试分组情况及面试地点。
1、预防兽医学学科(基础楼小会议室(321室))
2、兽医公共卫生学科(基础楼大会议室(308室))
3、临床兽医学学科(实验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4、基础兽医学学科(兽医楼三楼会议室)
动物医学学院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