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3]26号)及财政部《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财办库[2012]344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采购评审专家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涉及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自愿申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核实,并由学校向教育部推荐,财政部在统一复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专家正式录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二、此次征集的评审专家原则上应当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达不到要求但有突出专业特长的专家,经部委推荐,财政部审核后,可以认定为评审专家。
三、评审专家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财政部原专家库中专家如需进入新专家库,需要重新申请。专家推荐以学院(所)为单位进行统一推荐,所有专家须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
四、请各单位于2013年3月28日前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推荐表》(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专业职称证书及照片扫描发送到邮箱xueyancw@jlu.edu.cn 电子邮件题目请按照“单位名称+专家申报推荐表”的格式书写。同时,提供纸质文件一份交至我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地址:南岭校区继续教育楼五楼517室。
五、我中心将在完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我校招标采购的专家库。
六、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薛 岩 联系电话:85095975
马雪梅 联系电话:85095970
附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推荐表》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