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吉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年底将近,为了保证各类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配合做好财务决算工作,更好地为全校教学、科研服务,特提请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及时安排好近期招标采购申报工作。
1.凡是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招标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天。其中:120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项目采购,需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鉴于此,用户需至少提前23天(3天为制作招标邀请书时间)将采购申请提交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以便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及时按照规定制作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日期,避免突击采购事项发生,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2.凡是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自受理采购申请(手续齐全)之日起,最迟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工作。
3.仪器设备类采购项目单台件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批量采购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需履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程序(填写《吉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详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表格下载”),其中,采购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进口设备需论证采购进口设备的必要性。经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论证通过后,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方可受理采购申请。
4.凡需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办理采购项目的用户,请登录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办公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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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