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业务需要到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办理?
答:根据《吉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及《吉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校内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独立法人单位的自有资金除外)采购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业务,需要到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办理。其中包括后勤服务集团、农学部、医学部、工会、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非独立法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中对货物、工程、服务的定义如下: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