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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招标采购常识及疑难问题解答之一》

来源: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3-10-28 作者:宋阳 点击:

问:哪些业务需要到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办理?

答:根据《吉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及《吉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校内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独立法人单位的自有资金除外)采购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业务,需要到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办理。其中包括后勤服务集团、农学部、医学部、工会、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非独立法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中对货物、工程、服务的定义如下: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