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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次分配名额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3-11-27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

现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次分配名额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务必于11月28日(本周四)下班前将申请报告交学部研究生处。(注:申请报告要写明申请原因)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3年11月27日

附: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次分配名额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在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中,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由于申报研究生科研成果未能达到评审标准与要求,根据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文件精神,这部分名额由学校收回,并统一进行二次分配。截至到27日,申请退回名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商学院 硕士 3名

未通过直博英语测试 硕士 2名

法学院 博士 1名

数学学院 博士 1名

第三临床医学院 博士 3名

按照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现就名额二次分配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二次分配名额数量

硕士研究生,5名;

博士研究生,5名。

二、申报要求

1.请拟申请二次名额分配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申请原因,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每个培养单位最多可同时申请1个硕士名额和1个博士名额;

3.已提交申请报告的学院本次不再进行重复申报。

请拟申报的培养单位于11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将纸质版报告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415室)。

联系人:王天立 联系电话:85166010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