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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3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及评比综治及防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3-11-28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学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在12月11日-12日,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做好准备。

一、检查验收的内容

按照年初综治委下发的《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核验收标准》中规定的“领导责任”、“综治组织”、“安全制度”、“基础工作”和“安全管理”等6项验收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方式

由学部综治委成立检查验收小组,按照《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核验收标准》,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单位领导汇报(10分钟左右)、查看有关工作记录、抽查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情况等形式进行,并对照一年来发生的案件和火灾事故等安全问题,综合评定受检单位2013年度的综治工作情况。 具体验收程序:

1、检查各单位《2013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档案》(格式附后);

2、检查各单位《2013年度消防安全基础档案》(格式附后);

3、各单位汇报2013年度综治工作情况(10分钟);

4、收取各单位2013年度综治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根据验收内容准备好有关材料及工作汇报。

5、检查时间安排:

12月11日(星期三) 上午8:10—9:30 动物医学学院

上午9: 40—11:10 植物科学学院

下午13:10—14:10 军需科技学院

下午14:20—15:20 动物科学学院

下午15:30—16:30 公共教学中心

12月12日(星期四) 上午8:10—9:30 研究所

上午9: 40—11:10 后勤集团

下午13:10—14:10 农业试验基地

下午15:20—16:20 机关党委

三、综治及防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

为进一步推动学部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及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激发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学部各方面的力量做好综合治理及防火安全工作,经学部批准,决定继续在学部中开展综治及防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活动。请各单位按照《吉林大学农学部综治及防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办法(试行)》做好本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于12月9日下午4时前报保卫处,学部综治委将在综治验收时各单位对推荐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考察。

附: 1、《2013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档案》;

2、《2013年度消防安全基础档案》;

3、学部基层综治及防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联系人:胡力文 联系电话:86875

农学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