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全体师生:
为保证学部师生的交通安全,经学部积极沟通,长春市交管部门在学部4号门、5号门前(新竹路),为学部安装的流动交通信号灯已于今日正式启用。为规范交通秩序,方便学部师生出行,保证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行人步行横穿新竹路时,必须遵守右侧通行规则,按下本侧交通信号灯按钮,待红灯变为黄灯再变为绿灯时,从本侧交通信号灯对正的人行横道通过马路;
2、从学部驶出的车辆穿行新竹路直行或左转弯时,要注意东西向交通安全;
3、请学部师生爱护并合理使用流动交通信号灯,特别是在交通高峰期,要避免与新竹路东西行驶车辆抢行。
学部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