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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部门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3-12-02 作者:汤日鹏 点击:

学部各单位:

为做好学部2013年度部门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的反映学部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请各单位按照预算执行进度认真做好本部门决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会计核算工作截止到12月25日。独立核算单位需在核算截止后上报本单位全年的部门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

二、学部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必须将此项事宜纳入工作日程,并对资金、财产、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清理,于2014年1月2日下班前将部门决算和文字说明报财务处结算中心。财务处结算中心汇总后于2014年1月7日前报总校财务管理科。

三、财务处各核算窗口从12月20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自12月25日起至27日不再签发现金支票,只办理偿还借款业务,不办理其他业务。

四、对本年及以前年度的借款及到款,从12月2日起,进行还款及入账处理,未办理的,不再处理其他业务。

五、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图书馆请于年终前对各类物资、财产、图书进行一次清理,对于报损、报废、盘盈、盘亏的,要按规定于12月27日前处理完毕,并及时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六、基建办请与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对已完工建筑物(包括以前年度)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于12月27日前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七、按照教育部规定,承担国家“985工程”项目、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技术研究项目、油页岩项目、地调项目、质量工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国家其他专项经费的单位请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办理报销业务,已办理借款的应及时列支,以免资金被国家收回或影响下一年度的拨款。

八、由于决算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保证年度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