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布置,现就学部各单位(包括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单位规章制度梳理和废、改、立等工作。
一、清理范围
1. 学部转隶办学九年来,以学部名义或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名义制定下发的规章制度。
2.学部各学院、中心、所、基地等单位转隶办学以来制定实施的规章制度。
3.根据形势任务要求,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标准,拟新制定或出台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实施
1.学部所属各学院、中心、所、基地以本单位党委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清理,由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
2.学部机关以各处、室、直属单位、后勤服务集团为单位进行清理,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
三、清理时限
各单位要于2014年1月3日前将清理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布,同时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清理情况按附件上要求于1月3日前报学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综合组(联系人:徐仁元,联系电话:86141,电子信箱:dwbxry@126.com),同时报学部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要切实高度重视。各单位党委(总支)书记各行政负责人,要严格按群众路线标准要求,着眼于单位事业建设的长远规划,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
2.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各单位已经建立或拟建立的规章制度,要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凡有利于工作,且已形成传统,或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规章制度要予以保留,并加强修改、充实与完善等工作;凡与群众路线标准和要求不适应,或制定实施多年来没有成效或不被认可的,要予以废止。
3.要按时限完成并上报。各单位要按学校要求,集中做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
4.相关具体情况,请参照学校12月30日相关通知要求。
此通知
学校相关通知链接:
http://oa.jlu.edu.cn/cache/201312/show204337.html
农学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