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在各学院设立心理辅导室、在学生工作干部中选聘兼职心理辅导员和在学生班委员会中设立心理卫生委员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学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宿舍-班级-学院-学校的四级网络体系,优化队伍专、兼、聘的结构体系,以强化校院互动、实现重心下移、完善工作链条。现在各学院重新选聘兼职心理辅导员,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认真按《意见》要求做好推荐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意见》内容请见附件一。
2.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须填写《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登记表》,并报学生处心理发展中心审批,登记表见附件二。
3.兼职心理辅导员须为本院在岗辅导员,并具备一定的职业资质(如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省、校级心理培训证书等)。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乐于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工作,能够协助学院和中心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和朋辈心理辅导员指导等工作。
4.请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登记表》报到学生处 (行政楼322室),电子版传至邮箱jinjia@jlu.edu.cn。
联系人:金佳
联系电话:87836218
学生处心理发展中心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