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3-2014年度研究生导师业务费的下拨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导师核对研究生名单。核对后将下拨2013-2014年度研究生导师业务费。
其中:
1、研究生欠交费不划拨导师业务费,交费后也不再补发;
2、研究生更换导师,导师业务费仍按原导师账户划拨;
3、研究生学籍变动停止划拨导师业务费。
核对后如有误,4月15日前由学院报送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86126
研究生处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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