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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春防火百日会战”及校园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2-12-20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2)50号明电“关于开展2012-2013冬春防火百日会战”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防火百日会战的通知》工作部署,进一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确保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学部决定开展 “冬春防火百日会战”活动,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22日-2013年3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落实问题;

2、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等配置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问题;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问题;

4、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和私拉乱接电器线路问题;

5、重点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和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问题;

6、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

7、未经审批违章装修和变更用途问题;

8、违规私搭乱建隔断、库房及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问题;

9、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活动未落实防火措施问题;

10、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未实施演练问题。

三、责任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冬防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本单位“冬春防火百日会战”方案,切实加强自检自查、自改自管,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消防演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这次校园安全隐患整治“冬春防火百日会战”工作作为“冬防”工作的关键环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组织发动工作力度,推动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防止出现“走过场、轻程序、没结果”的现象。

2、严密部署,自查自改。周密部署,对本单位楼内的隐患问题,主要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根据隐患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尽快实施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学部报告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建立隐患台帐。

3、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冬春防火百日会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向师生员工传授消防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4、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建立长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巩固本次“冬春防火百日会战”工作成果,保证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学部将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冬防”及年终防火工作验收的一项内容,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专门进行总结验收工作。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