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后勤党总支:
根据《吉林大学2012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学部近期将对各学院(中心、所、后勤党总支)综治及防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方案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内容
各学院(中心、所、后勤党总支)根据《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核验收标准》(部发【2011】21号文件)进行自检自查并自行打分。自查结束后,学部综治委办公室再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评分。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措施落实、防火工作开展、基础档案建设及年度发案情况。检查中各单位要上交2012年度综治工作总结,并签订2013年度《吉林大学农学部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及《吉林大学农学部防火安全责任书》。
二、时间安排
1、自检自查时间: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6日
2、检查验收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1、提前准备,认真对待,按时接受检查验收。
2、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3、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附件:《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核验收标准》
农学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