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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3-2014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01-05 作者:刘妍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学校办公网发布的《关于遴选2013-2014年度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现将通知原文转发如下。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与2013年1月8日前报学部人事处。

一、项目简介

根据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于2009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魁北克省政府高等教育合作协议》,2013-2014年度留学基金委将选拔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赴魁省有关高校开展学习、科研或进修。(http://www.csc.edu.cn/Chuguo/88e69c983b5c4233a1d0d04754d095f7.shtml)

> 二、选派专业

卫生、人文科学、艺术文学、自然科学和工程学。

三、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

博士研究生: 36-48个月;25,000加元/年,资助期限为3年(9学期),最多可延长12个月(1,000加元/年);

博士后:12个月;35,000加元,不可延期;

短期研修学者:4个月;3,000加元/月,资助期限不超过4个月。

除奖学金外,魁北克教育、娱乐和体育部(MELS)还将为所有奖学金生提供免外国学生学费和由魁北克医疗保险部提供的医疗保险。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负担被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和加拿大双重国籍者不予考虑。

3.不具有加拿大国籍或加拿大永久居住权(枫叶卡),未申请加拿大永久居住权。

4.博士研究生类别必须已经获得魁省的入学通知书或意向性录取材料,该选派类别具体情况请咨询研究生院;

5.博士后类别及短期研修学者类别必须已经获得魁省的邀请信;

6.博士后类别被推荐人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2年;

7.短期科研及进修奖学金类别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

8.之前没有享受过该项目下的奖学金及任何魁省提供给外国人员的优秀奖学金。

9.申请人应于2013年3月4日(星期一)前取得魁北克省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以魁北克省有关高校规定为准详见该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

10.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校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校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

11.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和学校统一选拔的单位公派项目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五、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2和附件3,两人以上请排序)及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

人事处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