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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03-07 作者:张强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和大学《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生注册组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部将于3月11日-3月12日两天集中进行本科生的注册工作,现将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办法

1、凡我校在籍本科生均必须注册。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部指定地点注册,注册过程由本人亲自完成,不允许他人代为注册。

二、申请缓注册和请假的处理办法

1、符合《吉林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关于申请缓注册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注册,填写《吉林大学农学部本科生缓注册及缓交费用申请表》。对申请缓注册的学生,各学院要认真审查情况并明确缓注册时限,在缓注册期间享受在籍学生待遇,在缓注册期限截止前,学生应主动到学部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到期不能注册又无正当理由的,按未注册学生处理。

2、对上一年度已经获批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今年继续贷款的学生,需到注册地点登记缓注册,不需填写《吉林大学农学部本科生缓注册及缓交费用申请表》,但贷款额度低于应交费用的,应自行交足差额,方可登记缓注册,待贷款到位后正式注册。

3、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说明原因,学院须将请假学生名单及申请缓注册学生名单汇总后于3月15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邮件至158947800@qq.com)。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提醒、督促学生在注册前交清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以免影响正常注册。

2、由于信息交换的原因,缴费当日不能注册,请于缴费次日注册。

3、无正当原因不按时注册的学生,将根据《吉林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和《农学部关于加强本科生注册管理和学杂费收缴及清欠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4、对无正当理由没有办理学期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暂不能享受吉林大学在籍学生的待遇。教务处和各学院不再安排其学习(含上课、考核等);学生处将取消其奖助学金的评比资格和其它资助待遇;图书馆不予提供借阅;后勤处不予安排住宿等;教务处按规定注销其学籍,视为学生主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5、注册时间: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至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8:00~17:00,中午不休息;

注册地点:科学讲堂4楼教学管理室 (携带学生证)。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