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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植物科学学院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植物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22 作者:许矛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复试应由本专业教师(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

学院复试领导(面试)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都兴林

成员:杨振明 王庆钰 潘洪玉 张世宏 席景会 秦庆明 原亚萍

秘书:许矛

三、时间安排

日 程 内 容 地 点

3月24日上午 下发复试通知 研究生处

3月24日下午(16:00-16: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

3月25日上午(8:00-12:10) 专业课笔试 科学讲堂

3月25日下午(13:30-16:30) 综合面试 学院4楼会议室

3月26日上午(7:00-9:30) 体检 门诊部

四、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复试,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再进入复试环节。复试环节包括专业课笔试以及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一)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提交材料

1.1.2013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1. 2.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1.3.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一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

2.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2.3.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符者

2.4.未达到《吉林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条件者

3.体检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分别为《高级植物生理生化》、《植物分子生物学》;

(三)面试每名考生不少于30分钟,由专家分别就考生取得的学术成绩、科研设想和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心理健康方面进行考核和质疑,满分100分。

五、录取

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00分)+面试成绩(100分)

各专业拟录取在职人员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六、工作纪律

植物科学学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认真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培养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