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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动物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24 作者:文力正 点击:

根据学校和学部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结合动物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动物科学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 长:欧阳红生

副组长:张嘉保 曹伟光 赵志辉

成 员:周 虚 任文陟 逄大欣 刘殿峰 艾永兴

2、学院成立畜牧学和生物学两个复试小组,成员如下:

(1)畜牧学复试小组

组 长:周 虚

成 员:赵志辉 张嘉保 沈景林 周长海 王玉平 牛淑玲

秘 书:杨润军

(2)生物学复试小组

组 长:欧阳红生

成 员:逄大欣 刘松财 艾永兴 任文陟 刘殿峰 张明军

秘 书:唐小春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学校免试推荐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对其推免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在考生报到和面试环节中进行。

四、时间安排

日 程 内 容 地 点

3月27日上午(8:00-11:00 )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

3月28日上午(8:30-11:30) 外语测试 科学讲堂

3月28日下午(14:00-16:00) 专业课笔试

动物学:动物组织学与胚胎学或实验动物学

生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科学讲堂

繁育: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

营养:动物营养与饲料学

3月29日上午(8:10-11:30) 畜牧学复试小组综合面试 动物科学学院(实验动物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生物学复试小组综合面试 动物科学学院(实验动物楼)二楼小会议室

3月29日(6:30-7:30)

(13:10-16:00) 体检 门诊部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的主要方式、内容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校发《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执行。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具体协调。复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测试50分,总计150分。外语测试由学部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具体如下:

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应确定专人对专家的提问和考生的作答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存档。

③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因故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

④导师不是复试小组成员,可旁听所报考考生的面试环节。

⑤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确定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在复试方法和内容上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注重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含外语测试)为90分。没有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10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考核要点:

①政治思想

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是否积极上进,专业思想是否牢固,治学态度是否严谨等。

②基础和专业知识

重点考核学生的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阅读文献量和知识面等。

③科研能力

考核学生的学术及科研背景、能力、水平,应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取研究生后的科研思路和打算等。

④综合素质

考核学生的文体特长、组织管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调剂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须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学部内调剂工作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进行,根据各学科生源余缺情况,由考生自行填报调剂申请表。调剂考生可不再进行专业课笔试和其他测试,但须由学院统一组织第二次面试。学部外调剂工作在学部内调剂结束后进行,复试方式和要求与报考本学部考生复试方式和要求相同。

七、录取

1、各学科严格按照2013年招生计划数录取。

2、实行导师——考生互选。考生在复试前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复试合格没有被导师选择的考生不予录取。

3、招生计划数按本学科2012年原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数测算,不含兼职导师数,每名导师最多可招收3名硕士生。

4、拟录取考生名单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

5、第一志愿报考本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且被本学科(二级学科)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均获得基本奖学金(抵学费),第二、三学年按照各学院相关规定评定基本奖学金。

6、校内外调剂录取(含学术型向专业学位调剂)、增加招生计划录取、破格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为自筹经费(三年制学术型学费10000.00元/年,二年制专业学位学费12000.00元/年)。第二、三学年按照各学院评定基本奖学金细则评定。

八、工作纪律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院党委副书记专职负责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纪律监督工作。

学院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在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投诉、申诉。考生投诉电话:0431-87836126 87836102 8783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