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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3-03-29 作者:赵光伟 点击: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3〕9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全球范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教师772个,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322个,具体岗位情况及要求详见国家汉办网(http://shizi.chinese.cn )。

我校教师可首选我校孔子学院,其中:美国罗格斯孔子学院需求1人、乌克兰基辅国立大学孔子学院需求2人、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孔子学院需求2人,亦可申报其他学校的孔子学院及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我校在编教师。

3.具有从事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一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5.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7.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8.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以及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方可申请。

9.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要求。

10.了解和掌握中国文化基本知识和当代中国概况,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

11.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能申请此项目。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

3.学校审核:学校对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确定推荐人选。

4.上报材料:推荐人选填报国家汉办正式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上报。

5.选拔面试: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五、派出赴任时间

派出赴任时间按国家汉办选派计划执行。

七、申报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12年4月12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成绩单复印件等材料报到国际处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友谊会馆226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2.由于上级文件收到较晚,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组织相关人员申报并详细阅读国家汉办网站相关要求,提前预填写报名系统中的相关内容并准备相关材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 琳 辛 懿

联系电话:85166567

人 事 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