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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招募2013年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3-04-01 作者:赵光伟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配合国家汉办汉语国际推广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加强中蒙两国教育文化领域的合作。应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要求,我校决定招募2013年赴蒙古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40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职教师。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蒙语或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四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蒙语;

5、年龄在22-50岁之间。

三、申请事宜

1、报名者需须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

> 2、综合情况审核表中派出单位意见一栏须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报名时需携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和英语四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请申报者将以上材料及电子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友谊会馆225室);

4、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4月10日 下午16:00 。

四、选拔面试及录取

1、校内选拔考试,主要考察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定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14:00在友谊会馆大会议室进行。

2、通过校内选拔考试者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4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培训及派出

1、培训方式为全日制,培训时间预计为6-8月,培训结束时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考试;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志愿者派出前须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派出。

3、派出时间拟定于2013年9月,任期为1-3学年。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 葛 琳 韩一丁

联系电话: 85166567

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