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人员:
新学期,学部召开2012年度党委扩大会议。会上,学部党委对为学部建设做出贡献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根据学部相关规定,对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在颁发奖杯、荣誉证书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只受到表彰者除外)。现就核报此奖金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学部建设贡献奖: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
2.年度先进个人:1000元。
二、核报范围。在党委扩大会议上,受到学部党委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只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在此项奖励范围。
三、核报时间。2015年4月至5月,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核报形式。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报销奖金的凭发票进行;领取现金的,通过学校“个人所得税系统”进行。
五、核报方法。受表彰单位或个人按财务规范粘贴、填写报销凭证,本单位党务秘书集中办理,党务办公室负责登记(不负责相关个人业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党 务 办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