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管理体制,保证各项收费合理、合法、合规,防止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吉林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各单位在设立收费项目时,应履行立项报批手续。同时,由收费部门或单位填写收费项目立项(变更)申请表报送到吉林大学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经吉林大学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后,根据立项性质进行收费;未经过收费立项的单位,不允许收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一:吉林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收费项目立项(变更)申请表
财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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