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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贷款毕业研究生签订还款协议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3-05-03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5月8日签订2013届贷款毕业研究生还款协议书。现就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5月8日(星期三) 14:50

二、办理地点: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F5教室

三、签订还款协议时,毕业研究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2.中国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银行卡为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

3.请提前准备好贷款人父母身份证号信息,以便于填写还款资料;

4.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现场办公时发放;

5.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现场办公时发放;

6.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现场办公时发放。

四、材料收集

1.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结束后,相关研究生请于5月10日前将本人全部还款材料交至学部研究生处。

2.已经结清的同学无需再签订还款协议,只需将结清证明或还款票据复印件上交学部研究生处即可。

五、其他说明

1.还款协议签订统一使用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银行卡,银行卡丢失的须在现场办公会之前补办或者重新在长春市内中国银行网点开户一张新的借记卡。

2.本次签订还贷协议的研究生应为在吉林大学已审贷且尚未偿还的2010级学术型硕士(包括其中已录取为2012级博士的硕博连读生)、2011级专业型硕士、2010级博士,含拟推迟答辩研究生、本科阶段办理过贷款展期硕士生、硕士阶段办理过贷款展期的博士生。

3.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且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学部及各培养单位将不予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办理展期的同学同时参加本次还款协议签订,展期现场会与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一并举行(见办理展期的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