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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说明

来源:纪监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03 作者:宋吉武 点击:

学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纪委办公室要求,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填写方法说明如下:

一、学部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1、中层单位党组织(盖章)处盖本单位公章;

2、各单位正职在中层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3、中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处不签名;

4、每个单位两份,盖章签名后,一份交学部纪检监察与审计处,一份本单位留存;

5、个别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待新公章下发,盖好新公章后交学部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名称没发生变化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完后,即可上交。

二、各学院、中心、所、基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填写完后,一份交由学部纪检监察与审计处统一上交,时间截至5月8日(周三)下班前。